新華社北京3月20日電(記者馮家順、劉碩)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3月20日聯合發布5件依法懲治“三農”領域職務犯罪典型案例,涉及農業產業項目建設、農機購銷補貼、農田水利建設、農村“三資”管理、農民養老保險等領域。
“楊某受賄案”中,被告人楊某身為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、鄉村振興局副局長,在高標準農田、特色農業基地等項目建設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財物360萬余元。“褚某受賄案”中,被告人褚某身為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、農業農村局副局長,在農機購銷補貼環節以權謀私,非法收受財物439萬余元。二人均被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彰顯了司法機關強力懲治“三農”領域職務犯罪的鮮明態度。
侵吞、挪用農村集體資產、國家惠農資金、養老保險資金等犯罪行為,損害農民切身利益。司法機關對犯罪分子依法從嚴判處的同時,加大經濟制裁力度,全力做好追贓挽損。本次發布的5件典型案例,對相關被告人依法判處罰金刑,并追繳犯罪所得,決不讓犯罪分子從中獲利,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。
“丁某職務侵占、貪污案”中,被告人丁某利用擔任村黨支部書記、村主任、經濟合作社社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損公肥私,侵吞水利建設資金、騙取退耕還林等項目補償款近300萬元,人民法院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,依法追繳犯罪所得及收益。
據悉,各級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將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,強化系統施治、標本兼治,在鏟除“三農”領域腐敗滋生土壤和條件上持續發力,為堅決打好反腐敗斗爭攻堅戰、持久戰、總體戰不斷貢獻司法力量。(完)